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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宏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4

华宏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0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是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份数量合计 130,500 股,涉及激励对象 25 名。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02%。

    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4.48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4,640
元。

    3、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82,081,698 股减少至 581,951,198 股。

    一、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0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此次激励计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激励计划的法
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实行此次激励计划。

  2、2020 年 12 月 7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依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
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此次激励计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实行此次激励计划。

  4、2020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 月 4 日,公司依法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
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次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6、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以 2021 年 1 月 15 日为授予
日,向 9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9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66 元/股。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
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2 月 8 日。

  8、2021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实行本次回购注销。

  9、2021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 4.66 元/股调整为 4.5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11、2021 年 9 月 11 日,公司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并披露
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82,691,698 股减少至 582,441,698 股。

  12、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实行本次回购注销。

  13、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并披露
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82,441,698 股减少至 582,081,698 股。

  15、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业绩考核未达到全部解除限售条件要求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实行本次回购注销。

  16、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7、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按照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 88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并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 4.58 元/股调整为 4.48 元/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18、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办理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锁期的相关解锁事宜,解锁股份 7,049,500 股,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股票可上市流
通日为 2022 年 6 月 20 日。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 2 个考核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子公司层面解锁系数(M)×个人层面解锁系数(N)。激励对象按照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根据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25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 2021 年度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全部解除限售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股票种类和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向激励对象授予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是 2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

    性股票合计 130,500 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02%。

        (三)回购定价依据及价格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4.48 元/股。

        (四)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回购事项所需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4,640 元,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五)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情况说明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

    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 W[2022]B095 号)。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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