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2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7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保持一致,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且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9,445,0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09,445,019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56,056,532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19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6月2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年6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370 胡士勇
2 08*****349 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 01*****181 胡士清
4 01*****632 胡士勤
5 01*****296 胡士法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 6月 8 日至登记日:2018年
6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6月20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无限售条件股份 148,627,237 70.96% 104,039,066 252,666,303 70.96%
二、有限售条件股份 60,817,782 29.04% 42,572,447 103,390,229 29.04%
三、总股本 209,445,019 100.00% 146,611,513 356,056,532 100.00%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356,056,532股摊薄计算,2017年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3450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澄杨路 1118号
咨询联系人:蒋祖超
咨询电话:0510-80629685
传真电话:0510-80629683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确认分配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书面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