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公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浙江公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元新能”)的通知, 基于当前国内宏观经济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元新能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申请并撤回申请材料。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元新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代表全权办理控股子公司北交所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元新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浙江证监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浙江证监局关于对浙商证券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浙证监综合监管字〔2023〕151 号),公元新能在辅导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浙江证监局的辅导验收。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元新能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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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书》(GF2023120021),北交所已正式受理公元新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后续公元新能对北交所审核问询进行了回复。
二、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元新能自筹划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以来,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的义务。基于当前国内宏观经济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元新能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元新能本次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若未来公元新能适时择机重新启动资本市场上市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