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永高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下午14时在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包括拟审议议案)已于2019年4月12日以邮件、传真、当面送达等方式递交。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震宇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19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王占杰先生、陈信勇先生、毛美英女士、钟永成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2019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2019年度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4,670,411.43元,合并报表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907,154,053.32元。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243,890,655.1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当年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4,389,065.52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1,211,920,721.96元,减本期已分配现金股利29,203,191.07元,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1,402,219,120.52元。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现有股本1,123,2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7,065,600.00元,每10股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待股东大会审批。
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分红承诺。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全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信息披露等的内部控制已较为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正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详见2019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2019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总结,建议续聘其担任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于2019年4月2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开展2019年度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开展2019年度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十三)以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卢震宇、卢彩芬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2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