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1、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46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初
步询价申报结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9.80元/
股,网下发行数量为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
3、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网下配售。本次摇号采用按申购单位(80万股)
配号的方法,按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
一个编号,最终摇出10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80万股股票。
4、本公告披露了本次网下发行的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并披露了本次发行
定价的相关信息,包括:主承销商提供的发行人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及对应的估
值水平、发行人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指标、发行价格相对于研究报告估值结论
的折溢价水平,以及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等统计数据,包括主承销商推荐的
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
5、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1年11月18日结束。参与网下
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
资,本次网下发行过程由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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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6、根据2010年11月17日公布的《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发行
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送达最终获配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号)的
要求,主承销商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询价对象名单,对参与网下申
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
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经核查确认,在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申报的18家股票配售对象均按《发行公
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140,976.00万元,有效申购数
量为7,120万股。
二、网下摇号中签情况
本次共配号89个,起始号码为01,截止号码为89。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于2011年11月21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红荔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主
持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区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根据《发行公告》,
本次网下发行共计摇出10个号码,中签号码为:
09、19、24、29、39、49、59、69、79、89
三、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总股数80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11.235955%,认
购倍数为8.9倍,最终向股票配售对象配售股数为800万股。
根据摇号结果,配售对象的最终获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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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申购数量 获配股数
序号 配售对象名称
(万股) (万股)
1.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80.00 80.00
2. 广发聚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0 80.00
3. 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00.00 80.00
4. 华安动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0 80.00
5. 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00.00 80.00
6. 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800.00 80.00
7. 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00.00 160.00
8. 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00.00 80.00
9. 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800.00 80.00
注:1、上表中的“获配股数”是根据《发行公告》规定的网下摇号配售方法进行处理
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2、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配售对象
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四、网下发行的报价情况
1、初步询价期间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
序 申报价 拟申购数
询价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号 格(元) 量(万股)
1.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6.30 800.00
17.50 400.00
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8.50 400.00
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1.00 80.00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1.00 80.00
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金泉友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
17.00 400.00
下配售资格截至 2015 年 12 月 7 日)
光大阳光集结号收益型二期集合资产
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50 80.00
管理计划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5.10 800.00
公司
7.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8.00 80.00
8.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7.00 320.00
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紫金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4.80 160.00
10.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浙商汇金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 17.70 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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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配售资格截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
浙商金惠引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
17.70 480.00
下配售资格截至 2015 年 12 月 24 日)
浙商汇金大消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网下配售资格截至 2021 年 4 月 29 17.70 800.00
日)
11.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14.10 8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7.70 400.00
中信证券“聚宝盆”伞型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积极配置子计划(网下配售资格 13.00 80.00
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7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