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ST 仁智 公告编号:2021-016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电话、
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温志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经出席董事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8)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
报告期内,现任独立董事傅冠强先生、李薇薇女士、周立雄先生及离任独立董事童国林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
立董事将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2020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291,361.30元人民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为-481,710,221.35元,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97,001,582.65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分红条件,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充足的资金来满足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对公司内控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本议案涉及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授权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19)刊登于同日的《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内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3)。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