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 5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 号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网
(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
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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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0,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3,350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13,350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
二、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2010年度会议审议并通过的《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的议
案》,首次公开发行当年实现的利润和以前年度累积未分配利润,由首次公开发
行后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三、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关于印发“财企[2009]94
号”<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和
湖北省国资委“鄂国资产权[2010]97号”《关于宜昌交运向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
划转国有股问题的批复》文件的批复,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将宜
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有限公司各自持
有的本公司2,795,364股和554,636股,合计3,350,000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
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以下风险:
1、道路客运安全事故风险
本公司所从事的道路客运业务,是以客车为载体将旅客送达至目的地,为社
会公众提供运输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活动。行业的特点决定了道路客运企业在
日常营运中面临着交通事故的风险。
对于一级、二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的评定由省级道路运输行业协会
报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审批。同时,对道路客运企业实行质量信誉年度考核,具体
由省级运政管理机构负责统一组织开展,各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初评,
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复核,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和公示。道
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评定是对道路客运企业运输能力、资产规模、车辆条件、
经营业绩、安全状况和服务质量等全方面的综合评价体系,安全考核标准是其中
一项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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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部制定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等级标准(JT/T630--2005 ),道路客
运一级企业安全考核指标如下:上一年度行车责任安全事故率不高于0.1次/车,
责任安全事故死亡率不高于0.02人/车,责任安全事故伤人率不高于0.05人/车。
公司自2009年度被中国道路运输协会评定为道路客运一级企业,报告期内公
司总体安全生产情况正常,公司累计发生一般责任交通事故133起,无重大责任
安全事故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有突发、损害严重的特点,事故发生后企业将面临车辆毁损,
因事故责任而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面临交通主管部门的处罚等风险,因此如
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将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2、长江水路高速客运安全运输的风险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江高速从事水上客运业务,长江高速目前拥有十艘水上
高速客船和一艘旅游客船。长江高速已建立起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管理体系,涵
盖船舶航行、维护保养、应急反应、信息传递、旅客管理以及船员培训等各方面,
通过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体系,防范重大安全和水域污染事故的风险。报告期内发
行人所属船舶未发生重大安全或污染事故。
根据“国办发[1999]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部直属海事机构设
置方案的通知》,长江高速接受长江海事局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对公司所属船舶安
全和防污染情况的监督检查,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形式的处罚。同时长江高速也
已采取购买保险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化解风险。但不排除由于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
的影响或其它突发事件而引发的安全事故以及水域环境污染危害生命安全或导
致财产损失等情形,进而可能给发行人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3、汉宜高铁开通导致道路客运客源分流的风险
汉宜高铁东连合肥至武汉铁路,西接宜昌至万州铁路,该铁路走向基本与汉
宜高速公路平行。该路由汉口站经汉川、天门、仙桃、潜江、荆州、枝江到达宜
昌花艳,在宜昌东站与宜万铁路接轨,全长291公里,预计2012年建成通车。
目前本公司与武汉汉光公路运输有限公司开通宜昌-武昌;与湖北捷龙交通
运业有限公司开通宜昌-汉口高速客运班线,共有49辆高速车投入运营,其中公
司投入24辆客车。公司现有汉宜高速客运班线产生的营业收入2008年至2011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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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末占公司道路客运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9.64%、19.80%、15.62%和17.64%,所占
比重较低。
汉宜高铁建成后将与公司目前开通的宜昌—武汉—宜昌客运线路相重合,因
此将在一定程度上分流原有高速公路旅客资源,对公司高速客运业务将产生一定
影响。本公司将通过采取一系列积极应对措施,抵消该因素的负面影响。
4、宜万铁路开通导致水路客源分流的风险
宜万铁路是我国“八纵八横”铁路网主骨架之一,是沪、汉、蓉快速通道重
要组成部分,也是贯通中国东、中、西部的重要交通纽带;线路全长377公里,
东起湖北省宜昌市,西至重庆市万州区,途经宜都、长阳、巴东、建始、恩施、
利川至万州,最后与规划建设的重庆主城至万州的渝万城际铁路相连。宜万铁路
已于2010年12月正式通车。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江高速目前经营长江水上高速客运航线为宜昌(三峡坝
区)—巴东—巫山—奉节—云阳—万州,宜万铁路停靠站点与长江高速水上线路
的靠泊港口设置并不完全重合,但是宜万铁路的开通会导致长江高速宜昌—巴
东、宜昌—万州航段的客源分流,因此对宜昌至万州水上高速客运业务会造成一
定程度的替代性影响。本公司将通过采取一系列积极应对措施,抵消该因素的负
面影响。
5、燃油价格波动的风险
燃油支出是交通运输企业的主要运营成本之一,发行人2008年、2009年及
2010年的燃料采购成本占旅客运输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38.69%、41.76%、
42.97%和46.47%。燃油价格的波动将导致运营成本随之变化,发行人的盈利情况
也将会由此产生波动。燃油价格是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及国家对燃油价格的调控政
策等因素而综合决定的,未来的价格走势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未来燃油价
格持续上升,将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构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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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1、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
3、发行股数: 3,35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9%
4、每股发行价格: 13.00 元(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前每股盈利: 0.85 元(以 2010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6、发行后每股盈利: 0.64 元(以 2010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7、发行市盈率 20.31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盈利确定)
3.34 元(以经审计的 2011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8、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净资产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9、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5.53 元(以经审计的 2011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加上本次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10、发行市净率: 2.35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11、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
12、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
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3、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14、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43,550 万元
15、发行费用概算: 共 3,093 万元,其中:
承销及保荐费用 2,4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