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2 股票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17-133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事项尚属筹划阶段,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书尚未签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垠日丰”)发来的《告知函》,汇垠日丰正在筹划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26,000,000 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上海诚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诚易”)。
汇垠日丰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1%。上
海诚易此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上海诚易将持有公司股份12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交易双方情况简介
(一)意向出让方
公司名称: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535045031
类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5205房(仅限办公用途)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29日
合伙期限:2015年07月29日至2025年07月28日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股权投资。
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2015年12月24日,公司前股东吕永祥先生与汇垠日
丰签订了《吕永祥与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现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7月5日签订了《吕永祥与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吕永祥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00,0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3.81%)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汇垠日丰。2016年7月18日,该股份转让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汇垠日丰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同业竞争
(1)汇垠日丰及汇垠日丰控制的除永大集团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对永大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汇垠日丰及汇垠日丰控制的除永大集团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支持永大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外的第三方从事或参与对永大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3)汇垠日丰或汇垠日丰控制的除永大集团外的其他企业如发现任何与永大集团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机会,将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及条件首先提供给永大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4)汇垠日丰或汇垠日丰控制的除永大集团外的其他企业如出售或转让与永大集团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业务或权益,永大集团均享有优先购买权;且汇垠日丰保证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业务或权益时给予永大集团的条件与汇垠日丰或汇垠日丰控制的除永大集团外的其他企业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相当。
2、关联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如与永大集团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出明确约定,并按照有关信息披露要求充分披露,其关联交易价格也将严格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取市场定价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充分保证上市公司及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3、汇垠日丰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承诺汇垠日丰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取得的永大集团股份,自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减持。
截至本公告日,汇垠日丰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本次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二)意向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诚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K05M43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宏伟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富民支路58号A2-3495室(上海横泰经济开发
区)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1日
营业期限:2017年12月11日至2037年12月10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董事长尹宏伟先生为上海诚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上海诚易99.9999%股权。夏鑫禹持有上海诚易0.0001%股权。
三、其他事项
截至目前,汇垠日丰与受让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拟协议转让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