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622 深市 融钰集团


首页 公告 融钰集团:关于公司董事长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

融钰集团:关于公司董事长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07

证券代码: 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 2018-187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增持期间: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收到董
事长尹宏伟先生的通知,尹宏伟先生及其实际控制的创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
隆资产”)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间受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等相关禁止买卖公司股份事项
的敏感期影响,且敏感期时间较长,故未能够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尹宏
伟先生的增持计划期间顺延 70 日,新的增持期间为 2018 年 12 月 7 日至 2019 年 2 月 14 日。
2、除上述内容外,原增持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公司董事长尹宏伟先生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长尹宏伟先生通过其控制的创隆资产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 9,938,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8%。
(三)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内,尹宏伟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尹宏伟先生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
司股价稳定,使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结合,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尹宏伟先生计划由其
本人或通过创隆资产自 2018 年 6 月 7 日起未来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
许的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不低于 5 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的创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
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8)。
2018 年 6 月 11 日,尹宏伟先生通过创隆资产以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
交易方式开始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的创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持计划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18-121)。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长尹宏伟先生通过其控制的创隆资产累计增持
公司股份 9,938,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8%。
四、增持计划延期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
事务代表以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业绩预告
公告前 10 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为避开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2018 年
第三季度报告、2018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等披露窗口期,尹宏伟先生
在上述敏感期均不能买卖公司股票,故本次增持计划需延长 70 日,即新的增持
期间为 2018 年 12 月 7 日至 2019 年 2 月 14 日。敏感期事项说明如下:
敏感期事项  顺延天数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披露《2018 年半年度报告》  30 天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披露《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30 天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3 日披露《2018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10 天
五、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资金未能筹措到位、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
无法完成该增持计划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2、公司董事长尹宏伟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买卖公司股票的法律法规,
在法定期限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
买卖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
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增持计划完成后若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信息
披露义务。
4、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计划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增持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