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ST 丹邦 公告编号:2021-052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ST 丹邦)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 5 月 6 日、2021 年 5 月 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等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尚未解决,公司将积极解决上述事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此之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暂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借款逾期及诉讼事项对公司近期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正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沟通相关事项,力争早日解除相关事项造成的影响。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暂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履行了关注、核实程序,特做出如下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及 2020 年度报告相关的公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