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1
年 4 月 30(星期五)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
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丹邦科技”变更为“*ST 丹邦”,证券代码仍为“002618”;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为 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丹邦科技”变更为“*ST 丹邦”
3、证券代码:无变更,仍为“002618”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股
票于年度报告披露当日(2021 年 4 月 29 日)停牌一天,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复
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5、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1、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
露了《2020 年年度报告》,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1 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3.1 条第(一)
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的情形,因此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因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1)第 01530004]号,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3.1 条第(三)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 2020 年度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亚会专审字(2021)第 01530008 号],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第(四)项规定:“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因此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2020 年度受新冠疫情严重影响,公司主营业经营亏损。2021 年度,为实现扭亏为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董事会意见及公司主要采取措施如下:
1、调整经营思路,加大柔性印制电路板(FPC)及聚酰亚胺膜(PI 膜)产品的销售力度,加强内、外部经营环境管理,积极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2、科学合理降低经营成本,实现资产利益最大化。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及物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部门、定岗定编,科学合理配置人员,提高执行力和工作效率,降低劳动成本。
3、积极寻求有实力的合作伙伴采用一切有效的措施努力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增加公司的净资产及盈利能力使公司走出财务困境。
4、高度重视所面临的诉讼问题,协调跟踪并寻求妥善解决,尽全力避免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受损。公司将积极与有关债权方协商,努力达成债务和解方案,全力筹措偿债资金,努力消除或减少由此形成的不利影响,争取尽快化解诉讼风险。
四、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3.11 规定:“上
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 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五)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六种情形之一的,深交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6511518
电子邮箱:lc@danbang.com、dongmiban@danbang.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北一路与高新北二道交叉路口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