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于 2021 年 4 月 6 日、2021 年 4 月 7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借款逾期事项对公司近期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正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沟通相关事项,力争早日解除相关事项造成的影响。
4、经查询及与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邦投资集团”或“控股股东”)核实,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存在新增冻结及解除冻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2021-029 号公告) 。
5、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沟通,获悉招商银行于近期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1)粤 0304 财保 22 号之一],裁定解除被申请人丹邦科技、刘萍、丹邦投
资集团名下价值 6,000 万元财产的查封、扣押或者冻结措施(招商银行申请冻结丹邦投资集团所持公司股份 16,556,291 股,详见公司 2021-017 号公告)。招商银行已向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申请借款人对贷款本金人民币 6,000 万元及其利息承担还款义务,并要求其作为抵押人以丹邦科技依法所有的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高新宿舍 33 栋整栋的房产对全部执行标的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招商银行有权依法以丹邦科技抵押给招商银行的不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招商银行有权要求担保人丹邦投资集团对全部执行标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尚在推进中。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履行了关注、核实程序,特做出如下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被司法冻结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70.13%,如公司及控股股东无法与相关债权人及控股股东质权人达成相关解决方案,不排除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可能,进而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动。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