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4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2020 年 12 月 16 日、2020 年 12
月 1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关注到有网络上网名为“邹盛和”的用户发布相关帖子,帖子称公司存在“财务造假、技术造假、信息披露违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形,并引发了部分媒体转载,经公司自查,不存在该网络用户所称的情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处于正常状态,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和 2019 年度报告数据均经过会计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 241,740,185.8 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现有深圳市南山总部和东莞市松山湖两大生产基地,2020年前三季度两大基地合计用电量 18,032,320 千瓦时,缴纳电费为 1,366.48 万元(含政策性退补),其中深圳市南山总部生产基地用电量 4,520,880 千瓦时,缴纳电费 382.57 万元,东莞市松山湖生产基地用电量 13,511,440 千瓦时,缴纳
电费 983.91 万元;截至 2020 年 9 月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社保在保人数为 605
人。以上数据证明公司生产经营处于正常状态公司。相关媒体在不经核实的情况
下,转载网名为“邹盛和”用户所发关于公司“财务造假、技术造假、信息披露违规等违法犯罪行为”相关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谴责相关当事人不负责任的行为,并保留追究相关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和监管问询函有关事项的公告,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0-112 和 2020-113 号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尚在推进中。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履行了关注、核实程序,特做出如下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