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9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8日以传真、邮件或其他口头方式发出,经5位董事一致同意,于2021年11月1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公司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医美股权投资基金博恒一号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为抓住行业发展的良好机遇,进一步加快医美业务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同意公司与参股公司北京朗姿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韩亚资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芜湖博恒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5,000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设立医美股权并购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芜湖博恒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本基金采用合伙企业方式运营,普通合伙人为朗姿韩亚资管,主要通过股权投资的形式投资于医疗美容领域及其相关产业的未上市公司股权,基金规模为50,100万元。
朗姿韩亚资管的实际控制人系申东日先生和申今花女士,鉴于本次交易的交
易对方与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独董意见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申东日、申今花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上 述 议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1 年 11 月 20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芜湖博恒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