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编号:2021-130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以传真、邮件或其他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以现场会
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建优先生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医美股权投资基金博恒一号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监事会认真审议,同意公司与参股公司北京朗姿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韩亚资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芜湖博恒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25,000 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设立医美股权并购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芜湖博恒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本基金采用合伙企业方式运营,普通合伙人为朗姿韩亚资管,主要通过股权投资的形式投资于医疗美容领域及其相关产业的未上市公司股权,基金规模为 50,100 万元。监事会认为,本次投资设立医美股权投资基金系公司加快推进医美业务发展的重要部署,有利于实现公司医美业务规模的快速发展。
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芜湖博恒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