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3-084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启动第五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的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 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第五届董事会将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任期自公司股
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 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三、 董事候选人的推荐(董事候选人推荐书见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现任董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四、 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 2023 年 10 月 27 日 17:00 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董事
会提名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上述推荐期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3、董事候选人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推荐,并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当选后认真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4、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现任董事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五、 董事的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内容;
9、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除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外,还应当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以及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5、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7、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8、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 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人提名推荐董事候选人,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推荐书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董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为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如为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3、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须在 2023 年 10 月 27 日 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
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宏宇
联系电话:0755-36889712
传真:0755-36889822
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18A东方精工证券部
邮编:518000
邮箱:ir@vmtdf.com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3 日
附件: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书
个人身份证
推荐人姓名 号码/法人营
业执照号码
推荐人联系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方式
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请在董事类别前打√)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任职资格(是否
符合本公告规定
的条件)
简历(包括但不
限于学历、职称、
详细工作履历、
兼职情况等)
其 他 说 明 ( 如
有):(注:指于
公司或其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
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持有公司股
份数量;是否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相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等。)
推荐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