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3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于 2022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公司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7 名,独立董事 4 名。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 现修订为: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
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会人数不足 6 人时; (一)董事会人数不足 8 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
的股东请求时; 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规定的其他情形。 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设
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协助 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协助
董事长工作。董事会成员中包括 3 名独立董 董事长工作。董事会成员中包括 4 名独立董
事。 事。
《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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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