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爱康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爱康投资自 2019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1 年 7 月 21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方
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24,134,594 股,导致持股变动比例达到 5%。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于 2021年 7 月 21 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投资”)出具的《江苏
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1 年 7
月 21 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爱康实业、爱康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24,134,594 股,导致持股变动比例达到 5%。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股份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大宗交易 2019 年 11 月 14 日 1.44 1,638 0.3654%
大宗交易 2019 年 11 月 15 日 1.44 1,196 0.2668%
爱康实业 集中竞价 2020 年 6 月 1 日 1.38-1.40 953 0.2126%
集中竞价 2020 年 6 月 2 日 1.36-1.38 710 0.1584%
集中竞价 2020 年 6 月 3 日 1.33-1.34 543 0.1211%
集中竞价 2020 年 6 月 4 日 1.32-1.33 423 0.0944%
集中竞价 2020 年 6 月 5 日 1.33-1.34 335 0.0747%
集中竞价 2020 年 6 月 8 日 1.34 268 0.0598%
集中竞价 2020 年 6 月 9 日 1.33 216 0.0482%
集中竞价 2020 年 6 月 10 日 1.33 176 0.0393%
集中竞价 2020 年 6 月 11 日 1.33 144 0.0321%
集中竞价 2020 年 6 月 12 日 1.33 119 0.0265%
集中竞价 2020 年 6 月 15 日 1.33 98 0.0219%
集中竞价 2020 年 6 月 16 日 1.33 81 0.0181%
协议转让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42 13,363 2.9810%
大宗交易 2021 年 7 月 21 日 2.27 116.46 0.0260%
集中竞价 2019 年 11 月 26 日 1.56 702.5 0.1567%
爱康投资
集中竞价 2019 年 11 月 27 日 1.549 1,331.5 0.2970%
合 计 -- -- -- 22,413.46 5%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71,908,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4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47,773,60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4.45%。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03,082,000 15.68% 499,287,400 11.14%
爱康实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03,082,000 15.68% 499,287,400 11.1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21,846,200 2.72% 121,846,200 2.72%
邹承慧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1,384,650 2.04% 91,384,650 2.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30,461,550 0.68% 30,461,550 0.68%
合计持有股份 46,980,000 1.05% 26,640,006 0.59%
爱康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6,980,000 1.05% 26,640,006 0.5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
2、本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控股股东爱康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爱康投资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编制了《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