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9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董事邹晓玉女士、监事胡啸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接到公司董事邹晓玉女士、监事胡啸女士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
发展前景的信心,邹晓玉女士、胡啸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邹晓玉女士、监事胡啸女士。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2022 年 10 月 14 日,邹晓玉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15,400 股,增持均价 3.17 元/
股,增持金额合计 99.98 万元;胡啸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57,700 股,增持均价 3.17 元/股,增持金额合计 49.99
万元。增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增持前 增持后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邹晓玉 董事 2,856,600 0.0638 3,172,000 0.0708
胡啸 监事 30,000 0.0007 187,700 0.0042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邹晓玉女士、胡啸女士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在增持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不主动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督促相关人员合规交易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邹晓玉女士、胡啸女士此次增持行为属于个人行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