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动减持的进展公告
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本次爱康实业被动减持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是因东北证券获知爱康实业
单一主体重整,对爱康实业持有的公司的部分股份减持,非控股股东主观意愿的
减持行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由于资金方东北证券继续强制减持,导致爱康实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计划预披露后不足 15 个交易日被动减持。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 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9),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控股股东江
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应在预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
方可实施减持,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未能执行。
自 2020 年 6 月 1 日起爱康实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被动减持了托管在东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融资融券账户的公司股份数量
40,660,000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爱康实业持有本公司 634,082,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4.13%,爱康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票 782,568,206 股,
占公司总股本 4,487,969,248 股的 17.44%。
一、控股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1、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 减持均价(元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股) (%)
2020 年 6 月 1 日 953 1.38-1.40 0.21%
2020 年 6 月 2 日 710 1.36-1.38 0.16%
2020 年 6 月 3 日 543 1.33-1.34 0.12%
2020 年 6 月 4 日 423 1.32-1.33 0.09%
2020 年 6 月 5 日 335 1.33-1.34 0.07%
爱康实业 集中竞价 2020 年 6 月 8 日 268 1.34 0.06%
2020 年 6 月 9 日 216 1.33 0.05%
2020 年 6 月 10 日 176 1.33 0.04%
2020 年 6 月 11 日 144 1.33 0.03%
2020 年 6 月 12 日 119 1.33 0.03%
2020 年 6 月 15 日 98 1.33 0.02%
2020 年 6 月 16 日 81 1.33 0.02%
合计 — 4066 — 0.91%
注:持股比例小计数与明细差异为四舍五入影响所致。
爱康实业本次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股份部分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或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获得的公司股份。
2、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例(%) (%)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74,742,000 15.03 634,082,000 14.13
爱康实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674,742,000 15.03 634,082,000 14.13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1,846,200 2.71 121,846,200 2.71
邹承慧 其中:无限售条件 30,461,550
股份 30,461,550 0.68 0.68
江阴爱康投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6,640,006 0.59 26,640,006 0.59
资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 26,640,006 0.59 26,640,006 0.59
股份
二、股东有关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爱康实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本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此项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2、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其所认购的 39,771,500 股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此项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三、其它相关说明
1、由于爱康实业向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同时东北证券发现爱康实业普通账户内资产已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东北证券按照双方签署的《融资融券业务合同》的约定对爱康实业的账户资产实施强制减持,直至偿还完全部负债,导致爱康实业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公司已经以函件形式告知爱康实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爱康实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在交易所备案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但东北证券未能执行。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爱康实业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控股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爱康实业被动减持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是因东北证券获知爱康实业单一主体重整,对爱康实业持有的公司的部分股份减持,动非控股股东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