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8-137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为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爱康科技,股票代码:002610)自2018年6月5日开市起停牌。(详见2018年6月5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80)。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12日、2018年6月20日、2018年6月2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83、2018-92、2018-96)。
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交易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为保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延期复牌,公司股票于2018年7月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详见2018年7月4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99)。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11日、2018年7月18日、2018年7月25日、2018年8月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01、2018-106、2018-112、2018-116)。
2018年8月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详见2018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17)和《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8)。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8月3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于2018年9月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2018年8月17日、8月2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21、2018-124、2018-134)。
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方就本次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初步达成共识,有关各方及相关中介机构正积极推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8年8月3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