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为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爱康科技,股票代码:002610)自2018年6月5日开市起停牌(详见2018年6月5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80)。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2018年6月20日、2018年6月2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83、2018-92、2018-96)。
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需要进一步协商,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于2018年7月4日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99),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争取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公司于2018年7月11日、2018年7月18日、2018年7月25日、2018年8月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01、2018-106、2018-112、2018-116)。
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交易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相关工作难以在2个月内完成。为保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预计累计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2018年6
2018年8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股票继续停牌。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8月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争取累计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2018年6月5日)起不超过3个月。公司股票预计于2018年9月5日复牌,同时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
二、本次交易情况
(一)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1.标的一:深圳市鑫成泰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一交易对方为吉跃华、新余高新区东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交易对方均为第三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标的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吉跃华。
2.标的二:研创应用材料(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二交易对方为深圳市重石绿色投资有限公司、研创应用材料(深圳)有限公司。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间接持有深圳市重石绿色投资有限公司10.396%的股权,本次交易可能涉及关联方,并可能涉及关联交易。标的二控股股东为深圳市重石绿色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东生。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范围尚未最终确定,最终情况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预案或交易报告书中交易标的资产范围为准。
(二)交易具体情况
1.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公司出于长期发展战略的考虑,通过加强与标的公司密切、融洽的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业务特点和资源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发展目标。
一为专用自动化设备制造行业;标的二为新型材料研发生产制造。
标的一为专用自动化设备制造行业,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国产锂电设备市场规模增长迅速,并预计到2020年,国产设备规模达到285亿元,较2016年增长1.19倍;动力电池行业准入门槛的大幅提高,现有设备替换升级,电池龙头扩产直接带动锂电池设备行业增长;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增长,补贴退坡和双积分政策促使行业升级,促进动力电池行业增长,间接带动锂电池设备行业发展。
标的二为新型材料研发生产制造。全球新一轮以清洁能源发展为主线的能源革命方兴未艾,光伏未来的发展空间仍不可限量。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通过新技术研究和应用,不断降低光伏系统成本,推动光伏平价进程,增强行业竞争力。在行业加速平价上网过程中,高效组件技术是降本的关键,研创培育了HJT异质结核心技术,目前该技术已经在效率和成本方面明显具备和传统晶硅组件的竞争优势并被业内认定为高效能电池技术,达到产业化条件,爱康科技将凭借该技术以先发优势直接跨入下一代高效组件技术。
3.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方式可能以发行股份、支付现金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资产,同时可能涉及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正在进一步沟通及讨论中,目前尚未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协商情况
公司正积极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进行沟通、协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与交易对象签订了意向性协议,交易相关正式协议尚未签署。本次交易方案、标的资产范围尚未最终确定,未来会根据进一步协商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最终交易方案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预案或交易报告书为准。
(四)中介机构及进展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
积极进行对标的资产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五)事前审批及进展情况
公司及相关方正针对交易方案进行进一步讨论,本次交易相关方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审批程序。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中国证监会核准等审批或备案。
三、继续停牌原因说明及预计复牌时间
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交易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为保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延期复牌,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8月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争取累计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2018年6月5日)起不超过3个月,公司股票预计于2018年9月5日复牌,同时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
四、停牌期间安排及承诺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积极、有序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各项事宜,履行必要的报备和审议程序,并将按照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公司将继续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如拟继续推进重组,公司将在原定复牌期限届满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议案,且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同时,公司承诺在股东大会通知
决;并承诺公司证券因筹划各类事项的连续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筹划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筹划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
五、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