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正案
(2023 年 10 月修订)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涉及的陈可可等 4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34,920 股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数发生变动,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条文 修订方式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第六条 修订
647,383,201 元。 647,148,281 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 647,383,201 公司股份总数为 647,148,281
2 第十九条 修订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由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