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2020 年 9 月修订)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同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 修订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条文 方式
一般经营项目:自营进出口业务(按
深管证字 137 号办);国内商业、物 一般经营项目:自营进出口业务(按深管证
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 字 137 号办);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
品),机电一体化产品、电控自动大 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机电一体化产
门、交通管理设备设施及安防智能系 品、电控自动大门、交通管理设备设施及安
统设备的安装、维修及产品的技术支 防智能系统设备的安装、维修及产品的技术
持和保养服务(以上不含限制项目), 支持和保养服务(以上不含限制项目),经
经营进出口业务;停车场项目投资 营进出口业务;停车场项目投资(具体项目
第十 (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停车场建设 另行申报),停车场建设工程(法律、行政
三条 修订 工程(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
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 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房屋租
许可后方可经营)。 赁、物业管理。
许可经营项目:智能卡、计算机软件 许可经营项目:智能卡、计算机软件的技术
的技术开发,机电一体化产品、电控 开发,机电一体化产品、电控自动大门、交
自动大门、交通管理设备设施及安防 通管理设备设施及安防智能系统设备的生
智能系统设备的生产;依托互联网等 产;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供金融中介
技术手段,提供金融中介服务;停车 服务;停车场经营(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
场经营(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 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
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内容将在 2020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