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1-041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优化能源板块布局、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在符合国家节能、降耗、减排的能源与环境保护政策背景下,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信”或“公司”)拟开发建设盐城滨海港 2×1000MW 高效清洁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为加快推进该项目的核准与建设,公司拟出资 30 亿元人民币在盐城市投资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江苏国信滨海港发电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滨海发电”),负责推动项目前期工作的有序开展。
盐城滨海港2×1000MW高效清洁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项目尚需取得江苏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的核准后方可正式实施。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 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设立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国信滨海港发电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0 亿元
3、住所: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新滩邻里中心
4、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经营范围:电力生产;售电;热力生产、供应;压缩空气供应;制氢;储能;粉煤灰、石膏、煤炭批发、零售;电力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通用设备、起重装卸设备维护及检修调试。
6、经营规模:2×1000MW 燃煤发电项目。
7、主要投资人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公司 100%持股,投资总额 30 亿元。
8、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
(以上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文件为准)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无其他交易对手方,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为优化能源板块布局、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在符合国家节能、降耗、减排的能源与环境保护政策背景下,公司拟参与开发建设 2×
1000MW 高效清洁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2021 年 5 月 6 日,江苏
省发改委下发《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发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规划建设方案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1〕396 号),明确将盐城滨海港 2×1000MW 高效清洁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项目纳入建设规划。为加快推进该项目的核准与建设,推动各项前期工作有序开展,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滨海发电。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对外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可能存在的风险
1、新设立的子公司须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其经营范围中属于许可经营的事项,新公司需依法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或取得相关批复、许可;新公司项目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须获得政府机关批准和许可。
2、新设立的子公司成立后可能面临煤价波动等行业经营风险,以及生产运营、企业文化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管理风险,公司将积极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降低子公司的管理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