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6-027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业绩预计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公司股票的相关风险
1、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1)公司2014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2015年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
(2)公司2015年8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苏证调查字 2015021号),通知书的主要内容为: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调查。
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过程中,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如公司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公司股票将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
2、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15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崇川支行”)的《通知书》,中行崇川支行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该申请能否被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破产重整失败,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本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4.1条第二十三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股票因连续两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被暂停上市后,如公司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则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①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
②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③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④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
⑤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⑥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但未能在其后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3)如公司股票因公司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被暂停上市的。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移送决定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或者在前述规定期限内未满足恢复上市条件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二、“12舜天债”的相关风险
1、“12舜天债”提前到期的风险
如果中行崇川支行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一旦被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12舜天债”将在受理日停止计息并提前到期。
2、“12舜天债”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根据公司本次发布的《2015年度业绩预计修正公告》,预计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可能继续为负值。若公司连续两年形成亏损将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7.3 条之规定,“12舜天债”将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自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若2015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则“12舜天债”将被实施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债券上市交易的决定。
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2舜天债”将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1)如果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12舜天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清偿,清偿完成后,将被终止上市。
(2)债券暂停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公司实现继续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规定,将可能自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终止上市。
三、公司预计2015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巨额亏损,在考虑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重工”)破产清算对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的情况下,公司预计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580,000 万元至-490,000万元。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数据为公司测算后做出,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15年度报告为准。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1.1-2015.12.31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15年10月30日披露的《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公司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进行了预测。预测情况如下: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250,000至-190,000 -180,790.05
利润(万元)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1、2015年前三季度世界经济形势仍旧延续2014年度徘徊不前的局
面,国际贸易反弹乏力,国际航运与船舶市场持续低迷。受此影响,公
司部分出口船舶不同程度的出现了延期交船、交船难、以至于船东弃船
的情况,面临较为严峻的经营形势。出于谨慎考虑,公司对部分资产进
行了重新评估,补提了减值准备。
2、明德重工已于2015年7月31日被法院宣告破产,现已进入破产
清算程序。由于公司与明德重工管理人就债权金额尚存在较大分歧,且
目前清算程序正在进行中,因而公司对债权的可收回金额尚存在不确定
性,故公司本次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未包含明德重工破产清算
对公司的影响。明德重工现已被宣告破产,如所有抵押、质押资产全
部无法使用或变现,且所有自然人保证均无法实现,以及明德重工、润
德船务名下的其他资产亦全部无法使用或变现用于偿还公司债权,则最
大将会给公司造成损失约29亿元。由于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年度
报告中已经对明德重工项目计提了约10.12亿元的坏账准备,若明德
重工最终给公司造成约29亿元的损失,则将减少公司2015年度及后
续年度净利润约18.88亿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其他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80,000至-490,000 -180,790.05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1、2015年世界经济形势依旧困难,国际贸易需求进一步减少,航运市场持续萧条、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屡创新低、国际船市低位震荡。受此影响,以干散货船产品为主的公司船舶主业不同程度的出现了延期交船、交船难、以至于船东弃船的情况,令公司船舶出口雪上加霜,面临严峻的经营形势。由于公司经营面的持续低迷,公司存量船舶资产的实际价值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了真实审慎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公司重点对涉及存货和固定资产的船舶类资产进行了重新评估,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大幅减少了公司利润。
2、明德重工已于2015年7月31日被法院宣告破产,现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目前清算程序正在进行中。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中已经对明德重工项目计提了约10.12亿元的坏账准备,2015年公司对明德重工、润德船务、相关自然人所有抵押、质押资产以及公司对明德重工债权的可收回性,依据最新情况和进展进行了进一步评估,补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因此2015年度经营业绩预计已包含明德重工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3、公司对2015年底的各项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大幅减少了公司利润。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数据为公司测算后做出,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15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董事会对因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