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5-312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的基本情况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珍宝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珍宝航运”或“船东”)陆续签订了共计14艘64000吨散货船的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该14艘船中,有2艘船舶(船体号:SAM14019B、SAM14020B)逾合同弃船期未交付,珍宝航运于2015年11月16日向公司发来了取消该2艘船舶合同的通知。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收到银行的通知,珍宝航运已向银行申请返还保函项下预付款及相应利息。目前,公司对向船东退还预付款及相应利息有异议,故提起仲裁。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305)。
二、合同的最新进展情况
上述2艘船舶(船体号:SAM14019B、SAM14020B)的合同弃船期均为2015年10月28日。公司于2015年10月27日向珍宝航运发出了通知,要求珍宝航运接船。然而珍宝航运以油耗过高和艉轴高温问题为由,拒绝接船。公司根据合同及规格书,认为上述两艘船的油耗符合要求,对于艉轴高温问题,也给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然而,珍宝航运依然拒绝接船。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合同条款及适用法律的规定,分别于2015年11月2日和11月3日向珍宝航运发出了单方面交船通知,并于2015年11月26日进行了单方面交船,交船程序由南京公证处公证及律师现场见证。
三、对公司本期及后期利润的影响
由于该2艘船舶目前已进入仲裁程序,该事项对公司2015年及后期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仲裁庭的裁决为准。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