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8-013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2日收到
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计划自2018年2月23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1、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增持人员及拟增持金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计划增持金额
1 朱冠成 董事长 不少于2,000万元,不高于6,000万元
2 窦刚 副董事长、总经理 不少于500万元,不高于1,000万元
3 朱金华 董事 不少于1,500万元,不高于3,000万元
4 王永生 董事 不少于1,500万元,不高于3,000万元
5 钟瑜涛 副总经理 不少于1,000万元,不高于1,500万元
6 关欣 副总经理、董秘 不少于500万元,不高于1,000万元
7 王石 副总经理 不少于500万元,不高于1,000万元
8 石磊 财务总监 不少于500万元,不高于1,000万元
3、增持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期限
本次增持将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计划自2018年2月22日起六个月内(2018年2月23日至2018年8月22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等情形、出现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期限将相应往后顺延。
5、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增持大连电瓷股票。
6、增持资金来源
本次增持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增持人承诺
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份。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长朱冠成先生、董事朱金华女士、副总经理钟瑜涛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关欣先生、财务总监石磊先生等五人,其本人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窦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209%;公司董事王永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3%;公司副总经理王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5,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55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由于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从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按期完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