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ST龙力 公告编号:2018-021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
的方式召开
2、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14:30
3、 现场会议地点:富华街龙力生物302会议室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程少博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2月12日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 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9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93,790,9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322%。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77,179,6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552%;通过网络参加股东大会并投票的股东27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6,611,2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71%。
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
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均为非关联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380,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8%;反对
41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2%;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54,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36%;反对
41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姓名:赵磊、裴泽霖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公司2018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