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71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贷款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国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国钛”)年产 3 万吨转子级海绵钛智能制造技改项目建设需要,云南国钛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正义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2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具体内容如下:
1、贷款主体:云南国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年产 3 万吨转子级海绵钛智能制造技改项目
3、贷款金额: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
4、贷款期限:10 年
5、贷款利率:根据市场利率水平与建设银行协商确定,最终以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6、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云南国钛项目工业用地和厂房不动产抵押。
7、贷款用途:年产 3 万吨转子级海绵钛智能制造技改项目建设。
公司申请项目贷款的商业银行、贷款金额及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议案》范围内。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贷款业务,
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办理公司本次项目贷款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与建设银行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项目贷款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项目贷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云南国钛向建设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云南国钛实际经营情况及项目建设情况的综合考虑,符合公司融资安排,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不会影响公司和云南国钛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及云南国钛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本次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