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3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27 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合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66,116 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时,第四届董事会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鉴于当前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股票价格发生了较大波动,继续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公司决定终止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 116 名激励对象(不含已离职人员)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988,366 股。综上所述,公司拟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154,4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9%,其中首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372,482 股,预留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82,000 股。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本激励计划拟授予 274 名激励对象合计限制性股票 231 万股,其中首次授
予 185 万股,预留 46 万股,授予价格为 19.00 元/股。2017 年 4 月 22 日,公司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2017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以未来实施 2016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拟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2017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盛
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17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鉴于 7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208,660 股,激励对象人数由
274 名调整为 197 名,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2,310,000 股调整为
4,202,680 股,其中首次授予由 1,850,000 股调整为 3,282,680 股,预留部分由
460,000 股调整为 920,000 股,首次授予价格由每股 19.00 元调整为每股 9.485
元。
2017 年 6 月 27 日,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首次授予 197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3,282,680 股,授予价格为 9.485 元/股,预留 920,000
股。
2018 年 1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离职,其合计获授的 80,700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核查了《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情况,认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 180 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
性股票合计 1,234,792 股办理解锁。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上市
流通。
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18 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合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96,932 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4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考核期内考核结果为B档,其考核期内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8,0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将合计回购注销 134,932 股,上述事项已于 2019 年 1 月 4 日办理完毕。
2019 年 7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17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公司对符合解锁条件的 146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870,342 股解除限售,鉴于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19 年 8 月 2 日实施完毕,
最终解除限售 1,479,581 股,该部分股票已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上市流通;同时
鉴于17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合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1,572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由 9.485 元/股调整为 9.434 元/股。鉴于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 日已实
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319,868,913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本次回购注销数量由 91,572 股变更
为 155,672 股,回购价格由 9.435 元/股变更为 5.55 元/股,上述事项已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办理完毕。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5 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合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07,100 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议案已经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尚未办理完毕。
2、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
2018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 4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合计 92 万股。上述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完成
授予登记。
2019 年 7 月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公司对符合解锁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合计 460,000 股解除限售。鉴
于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19 年 8 月 2 日实施完毕,最终解除限售 782,000
股,该部分股票已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上市流通。
二、回购注销相关事项
(一)回购注销原因
1、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鉴于 2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以上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6,116 股进行回购注销。
2、终止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自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以来,公司股票价格在二级市场发生了较大波动,尤其近期,股票二级市场受到中美贸易摩擦、全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陆续爆发等不利因素的影响,波动加剧、走势趋低,公司股票价格已低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份的取得成本,在此情况下,原激励计划较难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本着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激励计划,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988,366 股予以回购注销,以避免激励对象受股价波动的不利影响,同时消除激励对象的顾虑,使大家更专注于生产经营工作,致力于为公司和股东创造价值。
(二)回购注销数量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首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372,482 股,
预留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82,000 股,合计 2,154,482 股,涉及激励对象共 143 人。
(三)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鉴于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实施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对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5 元人民币。因此,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授予价
格 9.485 元/股-0.05 元/股,即为 9.435 元/股。
鉴于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 日已实施 2018 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剔除
已回购股份后 319,868,913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授予价格 9.435 元/股÷1.7,即为 5.55元/股。
首次授予的 1,372,482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为 5.55 元/股。
2、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鉴于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实施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对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5 元人民币。因此,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回购价格=授予价格 6.14元/股-0.05 元/股,即为 6.09 元/股。
鉴于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 日已实施 2018 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剔除
已回购股份后 319,868,913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回购价格=授予价格 6.09 元/股÷1.7,即为 3.58 元/股。
预留部分的 782,000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3.58 元/股。
3、拟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将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四)后续措施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后,公司承诺自审议本次激励计划终止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2、2018 年 6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