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4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总股本 808,058,029 股,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4,200,000 股,故公司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803,858,029 股。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2 月 17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7 日
上午 9:15 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 30 号公司 3 号会议室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子文先生
8、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4 日(星期一)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 人,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409,026,2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50.88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 人,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408,592,9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50.82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433,3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0.053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人,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433,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0.05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0 人,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433,3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0.053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也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扣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股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计投票方式选举,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吴子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637,9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3854%。
1.02 选举吴志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637,9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3854%。
1.03 选举吴伟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637,9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3854%。
1.04 选举黄学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637,9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5,0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3859%。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计投票方式选举,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黄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637,9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3854%。
2.02 选举陈守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637,9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3854%。
2.03 选举廖山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637,9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3854%。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计投票方式选举,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张文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637,9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3854%。
3.02 选举兰日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637,9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3854%。
4、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408,646,9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073%;反对 37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4625%;反
对 37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537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5、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408,646,9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073%;反对 37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4625%;反
对 37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537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6、关于子公司拟投资新建重型钢结构生产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408,656,9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097%;反对 36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0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4.7704%;反
对 36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5.229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如下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