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上集团”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国际市场业务在公司战略中占比较重要的地位,由于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 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和消化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越南盾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资金规模: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累计金额不超过 9.0 亿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如需要),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3、授权及期限: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由财务部为日常执行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
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使用。
4、交易对手:银行等金融机构。
5、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付款(回款)期限和付款(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供应商)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
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审计部应每季度或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4、公司进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业务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实际进出口业务,其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的预测量。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1 年 10 月 12 日,日上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总额等值不超过 9.0 亿元人民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灵活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日上集团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国金证券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日上集团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学霖 王水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