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24日、2022年4月26日、2022年5月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市场需求,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新增年产30万只气压盘式制动器项目调整为新增年产50万套铝合金固定卡钳项目,该募投项目变更后,项目计划总投资由原来的12,108万元变更为16,329万元。上述变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由原来的41,655万元变更为45,876万元,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原来的38,764万元变更为45,876万元。
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变动使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具体调整如下:
一、原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76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新增年产 30 万只气压盘式制动器项目 12,108.00 12,108.00
2 新增年产 20 万套汽车底盘铝合金轻量化项目 21,748.00 18,857.00
3 补充流动资金 7,799.00 7,799.00
合计 41,655.00 38,764.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或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拟投资总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二、调整后方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87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
入金额
1 新增年产 50 万套铝合金固定卡钳项目 16,329.00 16,329.00
2 新增年产 20 万套汽车底盘铝合金轻量化项目 21,748.00 21,748.00
3 补充流动资金 7,799.00 7,799.00
合计 45,876.00 45,876.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或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拟投资总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根据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相关要求,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中“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等相关表述对应修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其他事项及内容不作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并在深交所审核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