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Realcan Pharmaceutical Co., Ltd.
(住所: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 326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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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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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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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适用于本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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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东持股承诺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仁华和韩旭承诺:自瑞康医药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瑞康医药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瑞康医药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东 TB Nature Limited 承诺:自瑞康医药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瑞康医药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瑞康医药回购该部分股份。
3、发行人股东青岛睿华方略医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诺:自瑞康医药股票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瑞康医药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瑞康医药回购该部分股份。
4、作为发行人股东的董事张仁华、韩旭同时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
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瑞康医药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瑞康医药股份。
二、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0 年 7 月 7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10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 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如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发
行股票成功,则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余额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
享有。
三、风险因素
(一)应收账款风险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规模以上医院,公司对医院的销售主要采用赊销方式。随
着客户的增加和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应收账款规模相应大幅增长。2008-2010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42,615.71 万元、53,185.60 万元和 79,015.86 万
元,2009 年末和 2010 年末,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幅分别为 24.80%和 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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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规模可能保持在较高水平,并影响公司
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性活动现金流量。尽管发行人主要客户的资金实力较强,
信用较好,资金回收有保障,但若公司不能保持对应收账款的有效管理,公司将
面临一定的坏账风险。
(二)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公司近年来业务增长速度较快,资金需求量较大。目前,公司主要以债务融
资为主,资产负债率较高。2008-2010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
84.36%、77.27%和 79.83%。虽然高负债率是行业的普遍特征,但高负债率仍给
公司带来一定的偿债风险,并制约公司扩大以银行贷款为主的融资规模,影响公
司筹措持续发展所需的资金。
(三)产业政策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商业行业(亦称医药流通行业),是医疗产业的子行业
之一。近年来,为改变我国医药商业长期以来小、散、乱的状况,国家通过实行
药品经营许可证制度、GSP 强制认证制度等,对医药商业行业实施严格监管。
现阶段我国正在进行医疗体制改革,2006 年 9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医药行
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2009 年 3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
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
(2009-2011 年)的通知》。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
全面推行。本轮医疗体制改革,国家明确提出要坚决压缩流通渠道环节,这将对
医药商业行业产生深远影响。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的总体趋势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减少药
品配送中间商业环节,主要表现为:各省基本药物配送方案明确提出减少中间医
药商业环节;新一轮的非基本药物招标,各省也明确提出坚决压缩流通环节的指
导思想,甚至大部分省份提出两票制的方案。同时,《意见》还明确要求严格市
场准入,核心内容包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高新设立医药商业的准入门
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高 GSP 证件的换发标准、国家对医药商业不断
提出电子监管等新的技术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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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有利于产业进一步集中。近年来,山东省医药商业企业亦
呈现不断整合的趋势,全国性大型医药商业企业主要依赖其资金实力优势,通过
并购等手段进入山东省市场,在山东省内与瑞康医药形成直接竞争的局面。
新医改提倡压缩医药流通环节,将进一步促进医药工业与医药商业的合作,
医药商业将更多采取直销模式。除了少数以全国性跨区扩张为发展战略目标的大
型或特大型医药商业企业之外,绝大多数医药商业都将在自己所在区域进行密集
性布局和精耕细作。全国性医药商业企业将通过并购、重组等各种方式涉足区域
内的竞争,从而使得区域内的竞争加剧。本公司的直销模式符合压缩医药流通环
节的大趋势,在山东省内的终端覆盖能力、配送能力和区域性布局也有利于未来
竞争,但是,第一,在市场不断整合的过程中,山东省区域内一部分规模较大的
医药商业企业将进一步发展,具体如山东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济南中信医药
有限公司等,上述山东省域优势医药商业企业成为公司有力的竞争对手;第二,
全国性医药商业企业正直接或通过对该地区医药商业企业并购、重组的方式进入
山东省市场,目前如国药控股等全国性医药商业企业均已进入山东省市场,和省
域医药商业企业相比,全国性医药商业企业具备更强规模优势、资金实力优势,
这将加剧山东省域市场的竞争;第三,在“两票制”的政策导向下,各医药商业
企业均将加强对医院等终端市场的开发,直销业务模式将更多地为各医药商业企
业所采用,公司将在各医院、药店等终端的开发和维护上面对其他医药商业企业
的竞争。
同时,医药商业企业市场准入门槛提升,市场竞争环境优化,行业经营更加
规范,行业集中度将迅速提升,本公司竞争对手的个数将会减少,而其资金实力、
配送能力、终端覆盖能力增强,公司亦将面临较大市场竞争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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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2,38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25.37%
发行价格: 20 元/股,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
30.30 倍(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
发行市盈率:
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4.23 元/股(按照 201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7.87 元/股
发行市净率: 2.54 倍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
发行方式:
相结合的方式(或届时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自然
发行对象: 人、法人等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47,600 万元
净额: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44,230 万元
本次发行的发行费主要包括以下支出:
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3,180 万元
本次发行费用概算:
审计费用:9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