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149338 债券简称:20 海能 01
债券代码:149460 债券简称:21 海能 01
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1 日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达”、“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海能达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2019 年 7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发行人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各品种的期限和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2019 年 7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发行人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
2020年12月2日,发行人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268号文,注册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
发行人于 2020 年12 月 28 日发行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 149338,简称“20 海能 01”,规模 1.4 亿元)。
发行人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发行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 149460,简称“21 海能 01”,规模 3.6 亿元)。
二、股份转让概述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于巨潮资讯网披露《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
清州先生已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与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
称“共赢基金”)签署了《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转让协议》约定陈清州先生拟 4.70 元/股的价格转让其持
有海能达的无限售流通股 183,957,300 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0.00%)给共赢基金。
三、受让方基本信息
(一)公司名称: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DMJYXJ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
(四)注册资本:1,200,000.00 万人民币
(五)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8A1
(六)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等业务)。
(七)共赢基金股东背景
1、共赢基金股东构成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33.33%
2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3.33%
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67%
4 深圳投控湾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83%
5 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 0.83%
合计 100.00%
2、共赢基金基金管理人
共赢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其母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简称“深投控”),成立于 2004 年 10 月 13 日,注册资本:2,800,900.00
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担保等金融和类金融股权的投资与并购;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投资与服务;通过重组整合、资本运作、资产处置等手段,对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进行投资、运营和管理;市国资委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为深圳市市属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合综合性金融控股集团,是世界五百强企业,主营业务涵盖金融控股、科技园区、产业投资三大板块。根据发行人公告,股份转让双方(即:陈清州先生、共赢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陈清州先生拟以 4.70 元/股的价格转让 18,395.73 万股海能达股票给共赢基金。交易完成后,共赢基金将成为发行人第二大股东。
四、股份转让协议内容
本 次 股 份 转 让 协 议 的 详 细 内 容 详 见 发 行 人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海能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海能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五、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若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持股比例将由 51.58%下降至 41.58%,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发行人股东结构的变化不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不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若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共赢基金作为发行人的战略股东,不仅优化了发行人的股东结构,提升公司治理能力,通过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取长补短、互相促进,整合各方优势资源,而且将能进一步增强发行人的整体抗风险能力,进一步促进发行人各项业务的有序健康发展,符合发行人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发行人的可持续发展。
中信证券作为上述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