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1-026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 2011 年 8 月 1 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 2011 年 8 月 11 日以现场参与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 3 人,实际出席 3 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航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
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 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南京市雨花区购买
土地使用权相关变动事宜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6,700 万元及自有资
金 3,300 万元,合计 10,000 万元设立南京子公司,有利于公司参与南京地块竞
拍及地块建设的实施,有利于在当地组织专业无线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有利于提高公司在当地的反应速度和服务水平,提高公司的品牌形象,从而进一
步开拓华东市场。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6,700 万元及自有资金 3,300 万元,合计 10,000 万元
设立南京子公司,并在子公司注册完成后设立专门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对该部分
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同意由该子公司负责参与南京地块竞拍和后期土地建设工
作。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