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0-114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 EMS 业务及相关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 EMS 业务及相关资产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 17,000 万元的价格将公司 EMS 业务中部分涉及光通信和海事
通信的业务及相关资产出售给深圳市富创优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创优 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为了聚焦主业,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规避经营风险,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安排和调整,公司拟对外转让 EMS 业务中部分涉及光通信和海事通信的业务及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2、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包括公司名下的部分标的资产,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海通信”)名下的部分标的资产。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20年 3 月 31 日。经双方协商,最终交易价格将依据资产评估的结果,结合基准日到交割日期间标的资产中的存货变化进行调整确定。
3、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但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仍将
本次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涉及需要征得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同意。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富创优越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R5UQ4B
3、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四路 3 号海能达科技厂区 2
号厂房 401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9 年 8 月 20 日
7、法定代表人:姚培欣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 电子产品技术设计、开发、生产及购销;海事无线电通信设备、船联网及导航设备、光通信行业产品、汽车电子行业产品、机器人、人工智能终端、通信设备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及技术服务;自动化设备及产线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
9、股权结构:
姚培欣是富创优越的实际控制人。
10、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与富创优越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11、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富创优越总资产 35,336 万元、净资产 2,277 万元;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富创优越实现销售收入 28,052 万元、净利润
522 万元(未经审计)。
12、经查询,富创优越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正常,财务和资信情况良好,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及付款能力。
注:富创优越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8月投资设立的全资
子公司,随后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安排,于 2020 年 4 月将富创优越 10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洇锐科
技有限公司。公司与深圳市洇锐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由两部分组成:公司名下的部分涉及光通信和海事通信的资产、全资子公司深海通信名下部分涉及光通信和海事通信的资产组。
(一)公司名下的标的资产
该部分资产为设备类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
(二)全资子公司深海通信名下的标的资产
该部分为深海通信拥有的光通信及海事通信业务及相关资产组,主要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标的资产主要是公司以主营业务为依托,围绕“精工智坊”核心战略,不断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并为平衡公司产能的季节性波动,逐渐拓展国内外高端 EMS 业务所形成的资产。
上述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等。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具体如下:
(一)公司名下的标的资产评估
1、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3 月 31 日。
2、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估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
经评估,委估设备评估原值为 3,468.02 万元,评估净值为 2,343.94 万元,评估原
值减值率 5.83%,评估净值增值率 3.12%,设备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机器设备 3,480.75 2,196.44 3,327.23 2,269.46 -4.41% 3.32%
电子设备及其他 202.03 76.64 140.79 74.47 -30.31% -2.82%
合计 3,682.78 2,273.07 3,468.02 2,343.94 -5.83% 3.12%
注:以上评估报告所示金额均不含税。
(二)全资子公司深海通信名下的标的资产评估
1、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3 月 31 日。
2、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深海通信光通信及海事通信业务涉及的资产组价值进行了评估。
3、评估结果
(1)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持续经营前提下,深海通信评估基准日资产组账
面价值为 14,283.70 万元;评估后资产组价值为 15,427.91 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存货 12,150.29 12,165.13 14.84 0.12%
固定资产 2,125.70 2,217.27 91.57 4.31%
无形资产 7.71 1,045.52 1,037.80 13,458.26%
资产组 14,283.70 15,427.91 1,144.21 8.01%
注:万元四舍五入会产生尾差
(2)收益法评估的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经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深海通信拥有的光通信及
海事通信业务价值 16,600.00 万元。较评估基准日账面值 14,283.70 万元,增值 2,316.30
万元,增值率 16.22%。
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 收益法评估价值 差异值 差异率
资产组评估值 15,427.91 16,600.00 1,172.09 7.60%
通过对两种评估方法结果的分析,最终采用收益法的原因如下:
资产基础法是基于资产的重新取得价值而确定的评估方法,而收益法是从资产组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出发,反映了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
从资产效用上来看,资产基础法为资产的堆积,体现的是资产的外在购买价值,而收益法反映的是在实际经营的内在价值。
注:以上评估报告所示金额均不含税。
五、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双方协商,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资产分别出具的编号为北方亚事评报字[2020]第 01-681 号和北方亚事评报字[2020]第01-680 号的评估报告结论为基础,将其转换为含税金额,并根据评估基准日到交割日期间存货的变动情况进行调整,最终确定交易价格。
(一)公司名下的标的资产定价政策及依据
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名下的标的资产出具的编号为北方亚事评报字[2020]第 01-681 号的评估报告,评估净值为 2,343.94 万元。由于评估值为不含税金额,因此该部分资产最终调整为含税价 2,648.65 万元(固定资产按 13%的税率计算)。
(二)深海通信名下的标的资产定价政策及依据
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海通信名下的标的资产出具的编号为北方亚事评报字[2020]第 01-680 号的评估报告,评估值为 16,600.00 万元。由于评估值为不含税金额,因此该部分资产最终调整为含税价 18,595.32 万元(存货及固定资产按 13%的税率计算,无形资产按 6%的税率计算)。
由于标的资产中包含存货,在评估基准日到交割日期间,存货随着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断发生变化,预计基准日到交割日期间存货账面价值由 12,150.29 万元变为
8,127.47 万元,减少 4,022.82 万元(不含税),转换为含税金额 4,545.79 万元,因此标
的资产的价值由 18,595.32 万元调整为 14,049.53 元。
综上,上述两部分标的资产的价值评估报告结果,最终调整为 16,698.18 万元。
经交易双方协商,最终确定交易价格为 17,000 万元(含税)。
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买方:深圳市富创优越科技有限公司
卖方: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
1、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7,000 万元(含
税),该转让价格包含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及增值税费。
2、买方应于 2020 年 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