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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81 深市 未名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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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医药: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未名医药: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未名医药      公告编号:2023-020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情况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 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曾嘉诺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职 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 露之日,曾嘉诺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也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公司、广大股东利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曾嘉诺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 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补选新的监事任职后生效。在 公司新任监事就任前,曾嘉诺女士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相关职责。

    曾嘉诺女士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曾嘉诺 女士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及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补选一名非职工代表代表 监事。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柯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新任监事的任期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柯莹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林晨希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与现任证券事务代表史晓如女士共同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林晨希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林晨希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科技南十二路 22 号 2005

    联系电话:0755-86950185

    电子邮箱:boardoffice2022@163.com

  四、备查文件

  1、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附件

                              简历

柯莹,女,199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国际工程事业部、深圳大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行部,2023 年 4 月入职未名医药,现任未名医药财务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柯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适合担任监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林晨希,女,199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22 年 11 月入职未名医药,现任未名医药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晨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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