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1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回购注销的依据
1、201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
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2年5月16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
议。
3、公司根据证监会的反馈意见,修订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12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圣阳电
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2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
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5、2012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激励对象由173名调整为152
名,首次授予数量调整为386.1万股,预留部分股票数量调整为42.9万股,同意
首次授予价格调整为7.7元/股,同意向15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同意授
予日为2012年7月10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3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
于激励对象时希领、孔祥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已获得公司同意,根据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一章“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
终止” 以及第十二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对时希领、孔祥
伟分别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4,000股和28,000股,共计42,000
股,依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对回购价格的约定,按
7.7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
7、2013年2月26日,公司公告了《减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8、2013年5月16日,公司完成了对以上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42,000
股的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份变动情 况表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
数量 比例(%)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0,416,000 64.40% -42,000 70,374,000 64.39%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70,416,000 64.40% -42,000 70,374,000 64.39%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8,820,000 8.07% 8,820,000 8.07%
境内自然人持股 61,596,000 56.34% -42,000 61,554,000 56.3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8,920,000 35.60% 38,920,000 35.61%
1、人民币普通股 38,920,000 35.60% 38,920,000 35.6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09,336,000 100.00% -42,000 109,294,000 100.00%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一章“股权激励计划
的变更与终止” 以及第十二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公司原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时希领、孔祥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我们同意由公司
将原激励对象时希领、孔祥伟两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000
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合法、合规。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2月26日《独立董
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
意见》。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激励对象时希领、孔祥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一章“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