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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京电子: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7

中京电子:监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1-096
债券代码:124004          债券简称:中京定转

债券代码:124005          债券简称:中京定 0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
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经营财务状况;

  (3)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时,未发现参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及审议工
作的公司工作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75 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2018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 75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行权期的 267.7680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授
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余威等 4 人离职,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已不具备行权资格,应由公司注销。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及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自主行权名单>
的议案》

    监事会对《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自主行权名单》
进行了核实,认为:名单中的人员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可行权条件,同意名单中的激
励对象自主行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自主行权名单》。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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