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SPC Environment Protection Tec Co.,Ltd.
(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 69 号人民政协报大厦 10 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票数量: 不超过 3,8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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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1,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3,800 万股,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14,800 万股,全部股份均为流通股。
公司控股股东世纪地和与自然人股东张联合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中能华源、冯亮、姜文、王苑辉、周贞宜、余东明、舒桂兰、何鹏、
王淑筠、郑柔、侯维宁、肖怀武、王为、于霞兰、王晓晔、卓玉祥、孙玉萍、樊
静、刘英华、刘学滨、洪珊珊、王洪、礼洪岩、张建民、穆泰勤、韩贵海、姚京
娟、张季宏、李春明、田子荣、李海春、贾双燕、郭春青、武瑞召、杨军平、韩
峰、杨钰、曹昌恒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锁定和限售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的自然人股东穆泰勤、礼洪岩、张联合、樊静、刘英华、孙玉萍、洪珊珊、刘学
滨、贾双燕还承诺: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一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离职后 18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的数量占其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2、经公司 2011 年 2 月 15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完成后由全体新老股东按持
股比例共享。
3、2011 年 1 月 30 日,本公司分别与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大唐国际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
司、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及河北大唐国际迁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了 13 台机组的烟气脱硫特许经营合同,脱硫特许经营的机组容量合计
4,860MW,待按照双方各自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规定获得各自董事会或股东
会的批准以及双方签署脱硫装置及相关资产转让合同并生效后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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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4、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1)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公司 2008-2010 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54,953.78 万元、33,119.53 万元和
32,072.51 万元,2009 年较 2008 年下降 39.73%,2010 年较 2009 年下降 3.1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8,101.13 万元、
2,856.24 万元和 6,298.41 万元,2009 年较 2008 年下降 64.74%,2010 年较
2009 年上升 120.51%,经营业绩波动较大。
根据《2011 年度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司 2011 年度预测的营业收入为
39,846.43 万元、净利润为 8,064.52 万元。
2009 年以来公司的收入和利润波动与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密
切相关:
传统湿法脱硫装置建造市场由 2003-2007 年的超常规增长转向 2008 年以来
的相对平稳发展。2003 年以来,随着国家对二氧化硫减排力度的加大和我国火
电装机容量的快速增长,湿法脱硫装置建造的市场需求急剧扩大,但是随着现役
机组脱硫改造的逐年完成以及火电行业投资增速的放缓,湿法脱硫装置建造的市
场需求趋于相对平稳。
金融危机导致脱硫装置建造市场需求推后、脱硫建造业务毛利率大幅下降。
受金融危机影响,火电行业脱硫改造放缓,新建电厂投资推延,对本行业的影响
显著体现在 2009 年。2010 年,随着火电行业的回暖,烟气脱硫行业的脱硫装
置建造业务有所恢复。
锡盟煤电基地整体规划导致干法脱硫装置建造市场延期启动。2009 年 4 月,
国家对锡盟地区包括神华胜利电厂等电厂在内的整个煤电基地项目群实施整体
规划和部署,导致上述电厂的整体进度延期,故本公司虽于 2008 年 11 月中选
神华胜利电厂干法脱硫装置建造项目,但未能按计划在 2009-2010 年形成收益。
2010 年 12 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电源基地开发规划指导
意见的通知》,同意全面启动锡林郭勒盟电源基地开发工作,锡盟煤电基地近期
规划燃煤电站建设规模 800 万千瓦,全部采用煤电联营坑口电站模式,配合建
设输电能力为 900 万千瓦的特高压交流外送华东通道。干法脱硫装置建造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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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有望全面启动。
2008-2009 年公司抓住市场发展机遇,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重点发展特许
经营和干法脱硫建造业务,减少了湿法建造项目。收购托克托电厂 1#-6#机组和
托克托第二电厂 7#-8#机组烟气脱硫设施资产占用本公司大量营运资金;干法脱
硫相关技术的研发和神华胜利电厂干法建造项目的准备使得公司研发费等管理
费用增加较多,导致公司资金压力较大;同时金融危机造成湿法建造市场毛利率
下降。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慎重选择湿法建造项目,造成湿法建造项目的收入和
利润减少。
2010 年以来,随着公司战略调整的逐步完成,公司经营业绩不断回升并呈
长期稳定增长态势。伴随着新中标的大唐国际特许经营项目群的开展实施,公司
预计未来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经营业绩不断提升。
(2)烟气脱硫特许经营收入对发电机组上网小时数依赖的风险
公司从事特许经营业务获取的脱硫运营收入主要是燃煤电厂上网电量与国
家专项脱硫电价的乘积,在机组容量确定的情况下,上网小时数直接影响公司特
许经营业务的收入。
公司目前负责托克托电厂 6 台(1#-6#)600MW 燃煤发电机组和托克托第
二电厂 2 台(7#-8#)600MW 燃煤发电机组的烟气脱硫特许经营并获取脱硫运
营收入,托克托电厂及托克托第二电厂以点对网方式直接接入京津唐电网,全部
电力用于保障北京地区用电,是我国“西电东送”重点项目。托克托电厂 1#-6#
机组 2006 年至 2010 年的上网小时数分别为 5,616.74 小时、5,683.85 小时、
5,171.22 小时、5,140.12 小时和 5,225.67 小时,托克托第二电厂 7#-8#机组 2009
年至 2010 年的上网小时数分别为 5,191.79 小时和 5,265.34 小时,与募投项目
《可研报告》财务测算使用的上网小时数基本相符。考虑 2008 年及 2009 年金
融危机影响的特殊历史背景,随着北京地区实体经济的进一步回暖,托克托电厂
及托克托第二电厂的年上网小时数将回升并维持在稳定水平。
(3)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54,953.78 万 元 、 33,119.53 万 元 和
32,072.51 万元,其中来源于托克托电厂及托克托第二电厂的销售收入比例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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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 26.33%、67.84%和 79.62%,2009 年和 2010 年的比例较高。
公司客户相对集中的原因主要为四方面:一是客户相对集中是脱硫行业的行
业特点:我国火电企业以五大发电集团、华润、神华及其他中央或地方的发电集
团为主,火电行业的产业集中度较高,由此导致锅炉、风机、脱硫等为火电行业
提供专用性设备的行业均呈现不同程度的客户相对集中的行业特点。二是公司坚
持脱硫技术的国产化战略所致:公司自成立以来,以自主研发的湿法脱硫技术为
切入点,逐步推广国产技术,并随着建造业务业绩及经验的不断积累进行规模化
推广。公司的推广过程可概括为:2003 年依托河北省环保局实施大唐国际陡河
电厂 8 号机组的脱硫技术国产化试点示范项目,以自主研发技术打破国外技术垄
断;在取得初步成功后,在大唐集团内逐步取得 200MW、300MW 和 600MW
机组的国产技术的建造业绩,尤其是解决了托克托电厂在脱硫时高尘不达标的难
题;在完成业绩积累后,2008 年以来在中电投、华能、华润等发电集团规模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