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23-007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或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在审议相关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概述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低于39,062,500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 47,945,312 股(含本数)股票,认购对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其中,江淦钧先生认购不低于 14,551,450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 18,992,856 股(含本数)、柯建生先生认购不低于 24,511,050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 28,952,456 股(含本数),江淦钧、柯建生先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已与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象江淦钧、柯建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审批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审议相关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江淦钧
江淦钧先生:董事兼董事长,中国国籍,1964 年 1 月出生,大专学历。1984
年至 1998 年曾在广东省华侨友谊公司、广东省天贸集团及广东怡得公司工作,1998年至2003年在广东汇高公司工作,2003年7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执行董事、
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董事,2014 年至 2022 年 12 月兼任司米厨柜有限公
司董事,2017 年 6 月起兼任索菲亚华鹤门业有限公司董事,2010 年至 2016 年 9
月兼任广州易福诺木业有限公司董事。
(二)柯建生
柯建生先生:董事,中国国籍,1964 年 10 月出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
2003 年 7 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监事、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2014 年 6
月起至 2022 年 12 月起兼任司米厨柜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015 年起兼任广州索
菲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 年 6 月起兼任索菲亚华鹤门业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11 月起兼任广州森龄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起兼任深圳索菲亚电子信息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不低于 39,062,500 股(含
本数)且不超过 47,945,312 股(含本数 ),其中,江淦钧先生认购不低于14,551,450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 18,992,856 股(含本数)、柯建生先生认购不低于 24,511,050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 28,952,456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
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具体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认购价格为 12.8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 8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之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按以下方法作相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现金分
红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五、公司与江淦钧、柯建生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0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
行 股 份 认 购 协 议 > 的 公 告 》 及 本 公 告 披 露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的公告》。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充实营运资金,有利于公司长远经营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有利于公司股本结构的稳定,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战略发展的支持和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江淦钧、柯建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
子公司向江淦钧、柯建生租赁房屋,共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7.23 万元,预计 2023年全年将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86.78 万元。
除此之外,公司与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江淦钧、柯建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