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宁基装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广州市宁基装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010 年修订)和《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
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
则》(2009 年修订)。
重要提示
1、广州市宁基装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基股份”或“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1,3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19 号文核准。
宁基股份的股票代码为 002572,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
网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其中网下发行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即 270 万股;网上发行数
量为本次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3、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11 年 3 月 23 日(T-5 日)至 2011 年 3 月 25 日(T-3
日)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只有符合《证券发行与承
销管理办法》(2010 年修订)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自主选择在北京、上海或
深圳参加现场推介会。
4、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
量。配售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时须同时申报价格和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
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配售对象应按照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
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2011 年 3 月 25 日(T-3 日)12:00 前已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的配售对象(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
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除外)方可参与本次初步询价。配售对象未
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交有效报价,将不得参与网下申
购。
6、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最多可以申报三档价格,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
报数量下限为 30 万股,且申报数量超过 30 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 30
万股的整数倍;同时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之和不得超过 270 万股。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参考发行人
基本面及未来成长性、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发
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
8、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报
数量;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
及时缴纳申购款,将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广州市宁基装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
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
备案。
9、当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结束后,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
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本次
摇号采用按申购单位(30 万股)配号的方法,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配售对
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最终
将摇出 9 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 30 万股股票。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 270 万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 270 万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0、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
行。
11、回拨安排:网上申购不足时,可以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的机构
投资者申购,仍然申购不足的,可以由承销团推荐其他投资者参与网下申
购。
12、有关询价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将在 2011 年 4 月 1 日(T+2 日,周
五)刊登的《广州市宁基装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
抽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
13、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申
报的询价对象不足 20 家;网下报价情况未及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预期、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网下有效申购
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 270 万股;网上申购不足,且向网下回拨后仍
然申购不足的。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中止发行原因、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重新启动发行安排等事宜。
14、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 3 个月,锁定期
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5、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推介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
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11 年 3 月 22 日(T-6 日)登
载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
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
报》。《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
修订)可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询。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6 日 3 月 22 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T-5 日 3 月 23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T-4 日 3 月 24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T-3 日 3 月 25 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 截止)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报
T-2 日 3 月 28 日
数量;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3 月 29 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网上路演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 15:00 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T日 3 月 30 日 根据网上申购初步结果确定网上向网下回拨数量及网上、网
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T+1 日 3 月 31 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刊登《网下摇号抽签及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T+2 日 4月1日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款;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T+3 日 4月6日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T 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网下申购缴款日。
2、上述日期为正常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与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
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
象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二、初步询价和推介的具体安排
民生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
步询价和路演推介工作,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路演推介安排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11 年 3 月 23 日(T-5 日)至 2011
年 3 月 25 日(T-3 日),在深圳、上海、北京三地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
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进行路演推介。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 推介时间 推介地点
深圳
2011 年 3 月 23 日
9:30~11:30 福田香格里拉大酒店 3 层广东厅
(T-5 日,周三)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4088 号
上海
2011 年 3 月 24 日
9:30~11:30 浦东丽思卡尔顿酒店 3 层大宴会厅 1
(T-4 日,周四)
上海浦东陆家嘴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
北京
2011 年 3 月 25 日
9:30~11:30 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 2 层大宴会厅 1
(T-3 日,周五)
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东街 1 号
如对现场推介会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咨询电话:010-85120190
2、初步询价安排
(1)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询价对象
应到深交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