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3-072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预留部分授予期权简称:因美 JLC3
2、预留部分授予期权代码:037390
3、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权日:2023 年 8 月 11 日
4、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4.89 元/股
5、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数量:487.94 万份
6、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人数:38 人
7、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时间:2023 年 10 月 11 日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38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期权,合计 487.94 万份。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名单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审批程序
1、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贝
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制定<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3、2022 年 8 月 30 日,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9 月 10 日,公示期
为 10 天。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 年 9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 年 9 月 28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6、202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7、202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符
合授予条件的 258 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 1,951.76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4.89
元/股。
9、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暨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拟注销的人员名单和数量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10、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1、2023 年 8 月 12 日,公司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公示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2 日至 2023 年 8 月 21 日,公示期为 10 天。公示
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由于公示名单中的两名激励对象放弃获授份额,根据本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拟调整授予名单。
12、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二、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况
1、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2023 年 8 月 11 日;
2、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数量:487.94 万份;
3、预留股票期权授予人数:38 人;
4、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89 元/股。
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5、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户中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分配情况如下:
职务 获 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占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占公司 目前股
(万份) 总数的 比例 本的比例
业务骨干(38 人) 487.94 100% 0.4518%
7、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8、行权安排: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阶段名称 时间安排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50%
预留部分授予日起 24 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50%
预留部分授予日起 36 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9、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年两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表所示:
阶段名称 营业收 入考核目标 营业收 入行权系数 净利润考核目标 净利润 行权系数
( A) (B)
指标权重 0.5 0.5
2023 年度营业收 入 2023 年度的净利润
达到 66.37 亿元的 1 达到 4 亿元(含)以 1
100%(含)以上 上
2023 年度营业收 入 2023 年度的净利润
预留授予 达到 66.37 亿元的 0.9 达到 4 亿元的 90% 0.9
股票期权 90%(含)至 100% (含)至 100%
的第一个 2023 年度营业收 入 2023 年度的净利润
行权期 达到 66.37 亿元的 0.8 达到 4 亿元的 80% 0.8
80%(含)至 90% (含)至 90%
2023 年度营业收 入 2023 年度的净利润
未达到 66.37 亿元的 0 未达到 4 亿元 0
80%
2024 年度营业收 入 2024 年度的净利润
达到 106.19 亿元的 1 达到 8 亿元(含)以 1
100%(含)以上 上
2024 年度营业收 入 2024 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