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3-060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38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期权,合计 487.94 万份,授予日为 2023 年 8 月 11 日。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形式:本次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户中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资格的业务骨干及特别贡献人员,包括 SBU业务负
责人、BU 业务负责人、省区业务负责人、城市业务负责人、客户经理/副经理、门店经理/副经理、品类销售负责人、创新业务负责人、新渠道业务负责人及其他特别贡献人员。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8 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在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之内。
4、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于 2023 年授出,其行权期及各期
行权时间安排如下:
阶段名称 时间安排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50%
预留部分授予日起 24 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50%
预留部分授予日起 36 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
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
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
权事宜。
5、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年两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表所示:
阶段名称 营业收入考核目标 营业收入行权系数 净利润考核目标 净利润行权系数
(A) (B)
指标权重 0.5 0.5
2023 年度营业收入 2023 年度的净利润
达到 66.37 亿元的 1 达到 4 亿元(含)以 1
100%(含)以上 上
2023 年度营业收入 2023 年度的净利润
预留授予 达到 66.37 亿元的 0.9 达到 4 亿元的 90% 0.9
股票期权 90%(含)至 100% (含)至 100%
的第一个 2023 年度营业收入 2023 年度的净利润
行权期 达到 66.37 亿元的 0.8 达到 4 亿元的 80% 0.8
80%(含)至 90% (含)至 90%
2023 年度营业收入 2023 年度的净利润
未达到 66.37亿元的 0 未达到 4 亿元 0
80%
2024 年度营业收入 2024 年度的净利润
预留授予 达到 106.19 亿元的 1 达到 8 亿元(含)以 1
股票期权 100%(含)以上 上
的第二个 2024 年度营业收入 2024 年度的净利润
行权期 达到 106.19 亿元的 0.9 达到 8 亿元的 90% 0.9
90%(含)至 100% (含)至 100%
2024 年度营业收入 2024 年度的净利润
达到 106.19 亿元的 0.8 达到 8 亿元的 80% 0.8
80%(含)至 90% (含)至 90%
2024 年度营业收入 2024 年度的净利润
未达到 106.19 亿元 0 未达到 8 亿元 0
的 8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为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成本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各期可行权数=(营业收入行权系数 A×50%+净利润行权系数 B×50%)×当
年度可行权总数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指标未达到可行权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股权激励绩效考评小组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可行权比例。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四个档次,考核结果若为A 则可以全额参与当年度股票期权的行权,若为 D 则取消当期行权份额,具体如下:
考评等级 A B C D
行权系数 1 0.8 0.5 0
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行权系数×个人当年可行权数
个人当年可行权数与公司层面各期可行权数指标挂钩。激励对象当年度行权系数为 0 的,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贝
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制定<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3、2022 年 8 月 30 日,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9 月 10 日,公示期为
10 天。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 年 9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 年 9 月 28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9 月29 日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6、202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7、202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符
合授予条件的 258 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 1,951.76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4.89
元/股。
9、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暨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拟注销的人员名单和数量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