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2-197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14,641,827.16 元;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555,326.05 元,以上置换金额合计为 17,197,153.21 元。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0 号)核准,截至 2022 年 12 月 5 日止,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39,619,299.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等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12,479,228.56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年 12 月5日出具的天职业字 [2022] 46180
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2、截至 202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尚未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集
资金余额为 1,112,479,228.56 元。
3、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号
一 生猪养殖项目
1 东冲三期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19,614.58 15,214.00
2 云浮市云安温氏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猪苗养 18,000.00 10,460.00
殖生产建设项目
3 融水县和睦镇芙蓉村唐人神集团养殖扶贫 20,000.00 12,361.00
项目
4 浦北美神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 30,000.00 21,870.00
5 海南昌江大安一体化 15 万头养殖项目 30,000.00 21,870.00
二 其他项目
6 补充流动资金 32,186.93 32,186.93
合计 149,801.51 113,961.93
4、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额为人民币 14,641,827.16 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预 置换金额
先支付金额
生猪养殖项目
1 东冲三期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7,220,511.00 7,220,511.00
2 云浮市云安温氏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猪苗养殖生产 7,402,101.16 7,402,101.16
建设项目
3 融水县和睦镇芙蓉村唐人神集团养殖扶贫项目 19,215.00 19,215.00
合 计 14,641,827.16 14,641,827.16
根据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在本次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能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拟置换金额与上述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2)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9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
币 2,555,326.05 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 费用类型 以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券商费用 1,600,000.00 1,600,000.00
2 律师费用 380,000.00 380,000.00
3 会计师费用 400,000.00 400,000.00
4 登记费 175,326.05 175,326.05
合计 2,555,326.05 2,555,326.05
上述置换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 46619 号)。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1、根据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已
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能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2、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会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项目实际建设的需要,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14,641,827.16 元;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2,555,326.05 元,以上置换金额合计为 17,197,153.21 元。
(三)会计师鉴证结论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46619 号),鉴证意见为:唐人神管理层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唐人神截至2022年12月9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 46619 号);
5、《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