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3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次计划减持股份的公司控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王丹先生、张少怀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灏投资”)及一致行动人王丹先生、张少怀女士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名称:顺灏投资、王丹、张少怀
(二)持股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顺灏投资、王丹、张少怀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7,450,8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6.1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控股股东顺灏投资及一致行动人王丹先生、张少怀女士,计划自2017年7月6日-2018
年1月6日以大宗交易方式或自2017年7月24日-2018年1月2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不超过 19,990,000 股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91%。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减持股份的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控股股东顺灏投资及一致行动人王丹先生、张少怀 女士的减持计划及其进展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7月1日、2017年10月24日刊载
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顺灏投资及一致行动人王丹先生、张少怀女士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有关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顺灏投资 集中竞价交易 2017.12.01 6.67 674.75 0.9815
王丹 无 无 无 0 0
张少怀 无 无 无 0 0
其中,控股股东顺灏投资及一致行动人王丹先生、张少怀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送转股份和协议转让的股份,在2017年12月 1日进行了减持股份的交易,减持价格区间为6.66元/股至6.75元/股。控股股东顺灏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丹、张少怀从上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权益变动公告后截至本公 告日累计减持比例为0.981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7417 25.33% 16742.25 24.35%
顺灏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417 25.33% 16742.25 24.35%
合计持有股份 10848.3876 15.78% 10848.3876 15.78%
王丹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848.3876 15.78% 10848.3876 15.78%
合计持有股份 3479.6924 5.06% 3479.6924 5.06%
张少怀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479.6924 5.06% 3479.6924 5.06%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股份减持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的情形。
(三)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顺灏投资、王丹、张少怀仍是公司持股5%以上
的股东。
(四)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完成没有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没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