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8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
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公司控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灏投资”)计划于上述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10,599,88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
2022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接到顺灏投资通知,获悉顺灏投资通过大宗交易
及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达到 1%,且本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 减持均价 占总股本比例
名称 方式 (股) (元/股) (%)
大宗 2022 年 11
4,000,000 3.54 0.3774
顺灏 交易 月 2 日
投资 集中 2022 年 12
4,524,300 4.52 0.4268
竞价 月 15 日
2022 年 12 2,631,700 4.41 0.2483
月 16 日
合计 11,156,000 / 1.0525
注:1、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2、本次顺灏投资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送转股份。集中竞
价减持价格区间为 4.38 元/股-4.57 元/股。
3、自 2022 年 2 月 17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披露日之间,顺灏
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丹、张少怀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1,052,659 股,占公司总股
本 3.87%。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名称 数量(股) 数量(股)
(%) (%)
顺灏 无限售流
236,063,750 22.2704 224,907,750 21.2179
投资 通股
王丹 无限售流 89,982,504 8.4890 89,982,504 8.4890
通股
二、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香港铜锣湾威非路道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15 日、2022 年 12 月
16 日
股票简 顺灏股份 股票代码 002565
称
变动类
型(可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股等)
A 股 11,156,000 1.0525
合 计 11,156,000 1.0525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例(%)
顺灏投资集团有限 236,063,750 22.2704 224,907,750 21.2179
公司
王丹 89,982,504 8.4890 89,982,504 8.4890
合计持有股份 326,046,254 30.7594 314,890,254 29.7069
其中:无限售条件 326,046,254 30.7594 314,890,254 29.7069
股份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
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公司控股股
本次变动是否为 东顺灏投资计划于上述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履行已作出的承 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诺、意向、计划 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10,599,889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不超过 1%。顺灏投资本次减持严格按照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进行,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
诺的情形。截至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
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 是□ 否
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
第六十三条的规
定,是否存在不 是□ 否
得行使表决权的
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其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没有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