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ST 天沃 公告编号:2025-001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已结案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涉案金额:13,319,709 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天沃科技”)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披露了申请人大唐内蒙古鄂尔多斯硅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鄂尔多斯公司”),被申请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近日公司收到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2024)鄂仲字第 0171 号裁决书,现将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前期进展情况
(一)仲裁各方当事人
1.申请人:大唐内蒙古鄂尔多斯硅铝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
负责人:许正军
仲裁代表人:大唐内蒙古鄂尔多斯硅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由内蒙古赫扬律师事务所担任
2.被申请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易晓荣
(二)本次仲裁的前期进展情况
大唐鄂尔多斯公司根据其与天沃科技于 2009 年 11 月 6 日签订《蒸发器成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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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备买卖合同》,大唐鄂尔多斯公司向天沃科技采购设备,合同签订后大唐鄂尔多斯公司支付了预付款 13,239,450 元。天沃科技因收到对方发出的项目暂缓通知,后续并未交付设备。后大唐鄂尔多斯公司资不抵债,经大唐国际发电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内蒙古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作出(2022)
内 0622 破申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现根据《破产法》相关规定,大唐鄂尔多斯公司要求天沃科技向其返还预付款 13,239,450 元,解除设备买卖合同,并承担仲裁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近日就该案裁决如下:
1.大唐鄂尔多斯公司与天沃科技于 2009 年 11 月 6 日签订的《设备买卖合
同》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解除;
2.天沃科技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大唐鄂尔多斯公司返还预付款13,239,450 元;
3.驳回天沃科技全部仲裁反请求;
4.天沃科技承担仲裁受理费和处理费共计 80,259 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本次公告所涉案件,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4)鄂仲字第 0171 号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9 日